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(研究生)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研〔2025〕3 号)和学校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(研究生)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在学院(部)遴选推荐的基础上,经学校聘请的区外专家外审、学校第五届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,共评选出第二届高等教育(研究生)校级教学成果奖20项(特等奖3项,一等奖8项,二等奖9项),其中10项成果拟推荐参加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(研究生)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。
具体名单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,时间从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8日止。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研究生院反映。
联系人:黄老师、罗老师,电话:0773-3699813。地址:雁山校区起文北楼544室。
附件:1.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届高等教育(研究生)校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名单
2.拟推荐参加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(研究生)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成果名单
研究生院
2025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