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我校第十五届“十佳青年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经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推荐申报,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初审,并组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会议评议,拟授予经济管理学院马国群等10名教职工“十佳青年”称号(按照姓氏笔画排序),现予以公示。
1.马国群 经济管理学院
2.刘 韬 党委办公室/督查督办办公室
3.苏骏成 化学与药学学院
4.杜志峰 体育与健康学院
5.李全利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
6.张孜念 外国语学院
7.陈 鹏 校长办公室
8.班 宁 数学与统计学院
9.黄旭科 教育学部
10.梁晓萍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
公示期为5天,时间从2025年6月5日起至6月9日止。如对上述公示人选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反映。地址,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636室,联系人:杨瑜、孟旭琼,联系电话:0773-3692526。
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25年6月5日